发布日期:2024-09-12 10:26 点击次数:165
中新经纬7月25日电 据新疆证监局网站25日消息,新疆证监局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下称“金石期货”)出具警示函。
来源:新疆证监局网站
新疆证监局表示,经查,金石期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准确识别关联方,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方披露不准确;二是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办公用房租赁等关联交易;三是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签署确认意见;四是未采取有效措施核查高管人员兼职行为,且在核查出高管人员兼职后,未及时报告高管人员兼职情况;五是非特殊情况下由副总经理代履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六是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新疆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存在缺陷。根据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石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金石期货成立于1995年3月,是国内早期成立的期货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4亿元,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线下配资,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是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中新经纬APP)